海南省卫健委将聘任30名社会监督员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卫生健康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拟向社会征集30名社会监督员。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卫生健康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将聘任30名社会监督员。

据悉,聘任范围为在海南省内常住的居民,年龄在22—65岁之间,无违法犯罪记录。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新闻媒体、各类社会团体及协会、大学生、热心群众中择优选聘。

聘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了解卫生健康行业法规、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心关注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敢于监督,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身体健康,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监督员工作。

社会监督员职责与义务为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各界对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能力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采取公开监督、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卫生健康系统能力提升建设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工作效能、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和督促委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监督员可以直接向被监督部门负责人反馈意见和建议,或采用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省卫生健康委将定期邀请社会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监督员对卫生健康行业能力提升和改善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立问题台账,逐条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案、时限,并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每名社会监督员至少参加一次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聘任,并对聘任的社会监督员发放聘书。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申报聘任社会监督员人员需填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监督员信息表》(扫二维码进行申报)。聘期内未履行社会监督职责或其他原因不宜担任社会监督员的,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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