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

医联体或医疗集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重合度,实现市县、乡、村三级统一采购目录,加强药品供应保障,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医联体或医疗集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重合度,实现市县、乡、村三级统一采购目录,加强药品供应保障,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4月23日,海南卫生健康、医改、医保联合发出通知,将在三亚、文昌、昌江黎族自治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

海南要求,试点市县根据医联体或医疗集团内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及历史用药目录遴选药物,遵循临床必需、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原则,结合药品疗效、价格等因素,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重合度,实现市县、乡、村三级统一采购目录;以带量采购、回款保证作为优势条件,在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挂网药品范围内,按照招标采购工程程序,遴选数量合理、信誉度好的药品配送企业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对配送企业药品配送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药品质量和稳定供应;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要对要对基本药物进行标识,提示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重点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占比、使用处方量等指标进行考核;通过医联体或医疗集团集中带量采购、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临床合理用药等措施,逐渐挤干药价水分,改善用药结构,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为公立医院改革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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