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一场发布会上获悉,自2020年2月26日17时起,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会议发布《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海南省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17时起,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加强指导,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继续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地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继续发挥基层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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